2017广西资源县级公立医院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招42人】
(六)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须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程序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才能进入考察。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安排,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考察组应由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八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资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报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