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5人】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劳动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局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7-3255679。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7-3255628(教育);0537-3236307(卫生)。
本《简章》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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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8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