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榕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公告【招20人】
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第一题分数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从到低分顺序并往下类推。面试人选在确认时间内放弃的,由应聘人员从到低分顺序递补。确认时间为笔试成绩公布的次日起二个工作日。递补不再公示。
(四)面试工作
1、面试试题命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有关部门命制。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组织。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名。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评委组当场决定考生面试成绩,并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有关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1.5×60%+面试分×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区卫计局组织对初定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考察所需的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证件,未能提交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区卫计局成立考察小组,负责对被考察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核实应聘资格的真伪等。经考察,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不予聘用。
(六)岗位选择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岗位选择,由考生以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岗位代码)。
(七)录取与聘用
1、公示。区卫计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榕城区政府网(http://www.jyro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录取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呈送区政府批准。
3、聘用。按规定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缺额情况。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经公示有异议而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员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满编暂无空岗时,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旦用人单位有空编,须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纳制内管理,由区卫生计生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政府批准后,直接办理和事业聘用手续。
(二)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三)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四)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五)对于暂未纳制内管理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服务单位为其办理。
(六)特岗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七)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卫计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0663-8623229(榕城区卫计局)
监督电话:0663-8652491(榕城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榕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8年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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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榕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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