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牡丹江市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调剂资格确认的通知
调剂考生接到电话通知后,将以下所有要件扫描(或拍照),将扫描件(或照片)于8月8日(本周五)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mdjrsj616@163.com,并于8月10日8:30-11:00携带所有要件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牡丹江市江南新区卧龙街1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一、所需拍照(携带)的要件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其它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一寸照片一张;
5、2014届统招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院系、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是否为统招及拟授学位等内容);
6、限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
8、招考对象为“社会在职”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项目生的特殊要求
项目生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职位的资格确认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项目生”资格条件的认定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并给考生本人出具认定证明手续。省委组织部认定项目生的时间及地点请关注省人社厅网站;第二步: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到牡丹江市人社局进行其它条件的认定。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http://www.hljgwy.net/news.aspx?id=534)。
项目生需要额外拍照发送至邮箱的内容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2、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
(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项目生
市级项目办出具志愿服务证明的原件。
三、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453--6172067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