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莘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84人】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不低于三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公立医院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此简章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21297 7351346
监督电话:0635-7322148
原标题:2018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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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8年莘县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3.2018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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