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94人】
(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并上报济南市教育局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报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济南市教育局审核、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通知,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老师 魏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385050 13864010281(工作时间)
原标题: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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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证明.docx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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