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招聘新教师面试公告(123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3名编制内教师。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和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www.njedu.gov.cn)、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nj.gov.cn)和秦淮教育信息网(www.njqhjy.cn)等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附件《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小学、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符合学科需求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及四城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市教育局直属及四城区中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并取得注有“同意资格复审”字样的成绩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报名与资格复审
1、现场报名:达到资格复审分数线的考生可按面试公告报名面试及资格复审。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且只能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中选择1个单位的1个学科(专业)报名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8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7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注有“同意资格复审”字样的成绩证明原件。
③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2张。
④请考生下载 《南京市秦淮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一份)带至报名现场。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校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意资格复审”的成绩证明、就业推荐表、师范类的证明及在校成绩证明的原件均须提交。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秦虹南路176号)408会议室。
4、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秦淮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