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赴武汉大学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招聘公告【招20人】
2、试讲和专业水平测试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水平测试主要对应聘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进行测试。各环节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专业水平测试除漆艺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地点在宁波外,其他岗位的考试地点都在武汉。在试讲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水平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水平测试。入围人选由人事处通知专业水平测试时间、地点。
3、成绩
需要专业水平测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50%和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其他岗位试讲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需要专业水平测试的岗位,按试讲成绩排序,其他岗位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现场公布,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361,86891920(传真),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原标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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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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