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船山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人】
根据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2018年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18年上半年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考试招聘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2018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和船山区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