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有关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2018年上半年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2018年上半年安居区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2018年7月31日前 高校毕业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18年7月31日前 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2018年7月31日 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历(资格证种类)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8)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 月20 日至2018年3 月22 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 www.snpx.gov.cn)。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安居区人社局)于2018年3 月20 日至2018年3 月23 日16:30,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料(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所在院、校(或系)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其中须包含学历层次、专业、预计毕业时间以及是否全日制等情况)。由安居区人社局组织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 3 月20 日至2018年3 月 24 日24?00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 4、5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2018年 3 月20 日至 2018年3月23日 16:30前,到安居区人社局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 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16:30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安居区人社局考试中心,以便审查:(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安居区人社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安居区人社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安居区人社局于2018年3 月 30 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18年 4月6日前 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4月9 日至2018年 4月15日 笔试前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者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统一设置为公共科目一科,由省统一命制笔试试题,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市负责承担具体考务工作。面试工作在安居区人社局的监督管理与指导下,由各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配合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一)教育类(全部教师岗位):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50%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50%+面试成绩× 50%
(二)其他岗位(除教育类岗位外的所有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60%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 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科目统一设置为公共科目一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范围:
(1)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复习大纲》;
(2)其他岗位笔试《综合知识》,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省人社厅发布)。
3. 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2018年 4月15日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负。
5.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成绩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因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于公布笔试成绩后三个工作日内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安居区人社局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查分结果由遂宁市人社局相关部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查分情况有变的,将即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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