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台州学院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公告【招74人】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比例确定初步入围人员名单,医院根据岗位需求数,按总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围对象。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或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胜任能力要求的,一般不作为入围对象。部分专业视应聘者专业熟练程度再定是否需进一步来院进行一定时间的实践试用。
(六)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单位及个人各承担50%。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和应聘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实地、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或签订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绝签订就业协议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的证书资料不齐或经查实属虚假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驻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组:0576-88526632。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999号;邮编:318000;联系人:雷老师、叶老师;固定电话:0576-88526005;传真:0576-88526012;邮箱:tzzxyyrsc@163.com。
本公告由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原标题:台州学院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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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岗位表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2018年3月0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