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乐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77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乐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一致。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数学)”,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为“学科教学(数学)”。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临床医学”,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为“临床医学(儿科方向)”,由于专业“临床医学”完全一致,可以报考。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以下三类报考者还应具备的条件
三类报考者是指: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①在乐山市范围内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②截止报名结束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县(市、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③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同时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且现户籍地在乐山市范围内。
3.随军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本人申请、部队审核申报、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由原籍迁至乐山部队(驻乐山市范围内)生活的军人家属。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进行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