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四川巴中通江县考试招聘22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page-2/)公告。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后,3日内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见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
2、专业科目笔试地点:通江县城(具体地点见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
3、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考生所报岗位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领取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领取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时交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同时缴纳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人。
考生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考信息表》、专业科目笔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page-2/)公告。报考者对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
(三)凡报名且缴费的考生均要参加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如果考生存在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其中一门笔试缺考或违纪的,则不计算其考试总成绩,不参加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八、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一次性按同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page-2/)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真实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考生如系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就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就读或学院鲜章)和按期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加盖就读或学院鲜章)。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复审资格。
九、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报考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page-2/)公告。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