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根据广州市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依照《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穗教发〔2017〕91号)(见附件1),现面向全国从广州市外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杰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应聘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教学;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校长、教师;
3.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专家、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
4.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特支计划”教学,省级特级教师;
5. 获得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拟纳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402/2632488.shtml)。对特别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如果确定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019年3月。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邮报名的形式。具体报名电邮、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报名电邮的名称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填写,并将《广州市2018年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见附件3,本人报名登记表的名称请根据“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的格式填写)和本人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作为附件。
三、面谈
用人单位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与符合本单位需求的报名人联系,通过考察、面谈等方式确定是否引进。
四、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
对确定引进的人才,办理调配手续。
编制内引进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达到《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杰出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和税后96万元的购租房补贴等相应的福利待遇。柔性引进的人才达到《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杰出人才条件的,一般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2倍,特别的可另议。
五、其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无引进人数限制。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宋老师020—22083743。
原标题:广州市2018年引进第一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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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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