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人】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江苏省属及部分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同时进行,故只能在上述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 4月21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事宜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由资格复审负责单位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打印《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