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1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18年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要求,我单位计划分批开发公益性岗位20个(详见附件1)。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30日上午12:00(工作时间)。
(二)招聘条件。报名人员应具备焦作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2、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1、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2寸照片三张;
2、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的《存档证》或《人事代理手册》;
3、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综合业务五号窗口)。
(五)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2、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表》;
3、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我市天纵英才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后报到上岗,申请人逾期未报到上岗,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上岗资格。
四、有关要求
安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2018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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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