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招2人】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延边州房屋管理中心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5、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
6、具体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
2、曾因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二)报名地点: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处(520房间)(延吉市河南街1088号,明大公寓小区南侧)。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证明)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2)2份,登记表可在延边州人社局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用A4纸打印。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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