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公告【招914人】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社会、医疗卫生等领域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32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914人。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3年至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本人到场。
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11日。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
报名所需材料:《2018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除本人签字外全部填写电子版,含电子版照片)、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毕业时由随毕业证书同时发放,丢失者可在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复印第二联并加盖公章证明,报到地址不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复印)、2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与电子版照片一致)。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或择期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和体检
1.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14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进行公示,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17日至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进行电话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为4月20日至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进行电话通知。体检结束后,在所报考区县官方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签约上岗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在5月2日前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3),并于5月2日统一组织上岗。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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