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按照《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依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8年4月9日—4月10日8:30-16:30到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伊通县人民大路1337号)B座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学信档案,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18年6月1日以后)、《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可打印)。如在“学信网”上无法打印学历验证报告,考生必须出具由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籍档案)、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单;下发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证明;报考卫生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须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复审时除需要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三)复审通过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现金缴费)。
二、复审程序:
(一)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招考部门窗口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
(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准考证打印平台开放时间:2018年4月8日8:30至16:30。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关注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原标题:2018年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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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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