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大学招聘公告【招39人】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大学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大学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且总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大学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大学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成都大学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成都大学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服从工作安排。未经成都大学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成都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大学人事处,028-84616225;监督举报: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8-84616226)。
十二、其他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大学在成都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程序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和成都大学无关,特此提醒。
成都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行政楼220室,电话:028-84616225。
原标题:2018年成都大学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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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
2018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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