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汕头大学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公告
汕头大学设立于1981年,是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汕头大学现有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汕头大学现有教职工1,623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人。
汕头大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坚持国际化、精细化的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自2015年起三次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是中国大陆进入该排行榜的“80后”高校,同时入榜金砖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大学排名、亚洲大学排名,2017年入榜世界年轻大学排行榜、CWUR世界大学排行榜、QS亚洲大学排行榜和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在2017中国大学CNS论文排行榜中,汕头大学论文被引次数列全国高校第18位、广东高校第2位。目前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工学院院长
2.法学院院长
3.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4.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
5.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二、选聘条件
1.具有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大局观和开拓精神,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勤政廉洁,为人正派,有奉献精神。熟悉和掌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具有国际视野和高校学术单位管理经验,并具有引领学院发展的思路和能力。
2.具有本研究领域较高的学术水平,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具有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相关专业博士学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必须是中共党员。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对于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性质与待遇
全职岗位。根据应聘者的资历、学识、工作经验与能力,为其提供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受聘者若达到“汕头大学卓越人才计划”入选条件,引进时可同时申请该人才计划支持。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截至时间:2018年6月30日
2.应聘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应聘信、个人详细履历和重要的证明材料。应聘材料请发送至recruitment@stu.edu.cn(注明“应聘**学院院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畅
联系电话:0754-86502365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人事处
邮编:515063
原标题:汕头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公告
汕头大学
2018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