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广东河源高级中学招聘教师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河源市教育局同意,为做好河源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定于2018年4月赴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4月12日后出生)。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3.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河源市内在职在编人员报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布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18年4月26日上午8:30-12:00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2)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湖南师范大学(校本部)理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6届、2017届的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往届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4.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