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奉节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11人】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奉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所有考生)》(附件3)一份、身份证、本人毕业(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招聘面试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人才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开考的紧缺人才岗位或无法递减的,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者本人《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详见《一览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且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且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的,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均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报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选择聘用单位
本次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选岗,即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者先进行选岗。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奉节县政府网(http://fj.cq.gov.cn/zwgk/690/)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须在奉节县服务5年以上,专科学历的聘用人员须在奉节县服务8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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