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英山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2人】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英山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
经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对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组织领导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监督下、由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人民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层层明确主体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笔试、面试均要制定方案,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实施。
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举报监督电话:0713-7013491(县监察局)
报名咨询电话:0713-7029600(县人事考试院)
0713-7012120(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13-7021231(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原标题:英山县人民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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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英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英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英山县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