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温州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9人】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 (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截至2018年4月24日为止,除温州生源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 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8.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8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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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018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证明.doc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