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都匀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5人】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招聘办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结束后,综合招聘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选择确定该职位的具体岗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选定后考生立即签名确认。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2018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
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予以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合同鉴证。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与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并确保个人档案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配送到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若未按规定办理以上事项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
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新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duyun.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十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8223164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225668
原标题:都匀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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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都匀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