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1人】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用人需求,决定开展荔波县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州荔波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试的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在“荔波县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荔波县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荔波县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荔波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部分职位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学历;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荔波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荔波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荔波县辖区内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两委人员”);
5、荔波县户籍或在荔波县服役的部队退役士兵和驻荔波县的部队随军家属(配偶);
6、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职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人员”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本县户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位,限截止到2018年8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8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历条件为不限专业的职位;
7、定向招聘“村两委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8年4月23日任职满1届以上的人员报考;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8年4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截止2018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限未满的;
4、截止2018年4月2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环节相关招聘信息,加分、笔试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由“县招考办”通过“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向社会公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2018年黔南州荔波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或因审核不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