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公告【招50人】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社会、医疗卫生等领域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32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50人。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3年至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公告
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aozhong.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本人到场。
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11日。
报名地点: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辽中区东环街52号)。
联系人:邵老师 谢老师 联系电话:87821329
咨询电话受理时间:4月2日-4日、8日-11日。
报名所需材料:《2018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除本人签字外全部填写电子版,含电子版照片),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毕业时由随毕业证书同时发放,丢失者可在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复印第二联并加盖公章证明,报到地址不限)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与电子版照片一致)。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和体检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城镇二中教育蒲西校区(原辽中城镇二中,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新华街39号)。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要求: 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考场。
注:笔试成绩当天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