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 ] 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通州湾示范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在公示结束后,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报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拘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6911911,0513-86916693(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
纪律监督: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原标题: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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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2018年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