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灵璧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笔试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1)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其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资料。
(2)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2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6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4)6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灵璧县信息公开网,查询岗位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5)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考生有一科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上述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08:00-12:00,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
(7)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灵璧县信息公开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基层服务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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