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季四川苍溪县引进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招19人】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程度、与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根据《苍溪县引才聚智推动创新创业的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或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使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二)安家补助和岗位津贴。县疾控中心:给予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5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10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医院: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享受8—30万元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1500元以内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享受15—4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3000元以内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县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大学本科生可享受5—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5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引进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六)对引进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苍溪县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工作在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 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39-5220368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9-6293608
(联系人:蔡晓奇,联系电话:18908126806)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9-5229025
原标题:关于2018年春季引进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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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苍溪县引进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专业目录及岗位信息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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