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招2人】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我局法律顾问体系,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础,参照历年《珠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法律服务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决定选聘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
2名
二、外聘法律顾问聘任条件
(一)熟悉行政许可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工作有丰富经验,了解行政法领域相关法律规定,曾担任过大型国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者优先;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且没有不适宜担任兼职法律顾问的情形;
(六)本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本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本机关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本机关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
(五)参与编制、审查本机关招标文件,审查以本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政府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本机关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对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本机关进行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八)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项。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止。
(二)报名方式:
(1)请在“珠海香洲”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xz.gov.cn/zwgk/jyh/qzfgzbm_8668/qcsglj/tzgg_9500/)下载《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请书面填写。
(2)相关学历及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可同时提交。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直接提交或配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63号香洲区城市管理局418室,法规宣教室收,咨询电话:0756-2635872,传真号码:0756-2635873。
五、选聘方式
(一)对象为按照《关于2018-2019年度珠海市政府法律服务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事项的通知》要求报名的律师事务所,选聘律师为在《2018-2019年度珠海市政府法律服务协议供应商报名结果公告》《2018-2019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一览表》中的协议律师。
(二)由本机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的学历、履历、执业期限、专业特长以及在政府行政专业领域的职业经验等因素,选定法律顾问人选。
六、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每月指定一天在本机关坐班,集中处理相关事务,并在《法律顾问审查意见表》上签名确认提出过的法律意见,其余时间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邮、微信、QQ、当面咨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七、聘任及管理
以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与拟聘请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向聘请律师颁发聘书。每期聘期两年,期满后由本机关考核,并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提出是否续聘意见。
八、法律顾问费用
法律顾问的顾问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珠海市政府相关规定,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签约价不得高于叁万元整/年(¥30,000.00/年),涉及诉讼、复议案件收费标准由双方在顾问合同中约定。
原标题: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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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