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度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7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从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 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8年服务期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2年5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4月26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桐城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周日正常报名审核),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楼招聘大厅(桐城市南山路24号人力资源市场内)。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2018年度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