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平阳县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公告【招119人】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和《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报考对象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相应或高于任职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在网络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非统考省份2018年应届师范类教育毕业生,可由毕业院校提供有关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截止为2018年4月30日前。
二、报考岗位要求
(一)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可以兼报相同学科的定向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类教师岗位: 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对应,且与所学专业对口。
2.报考除体育、音乐、美术类以外教师岗位:
①师范类:报考学科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毕业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可报考社会或思想品德学科。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一个小学段学科进行报考。
②非师范类: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学科相对应。
三、报考岗位及指标
2018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119名,其中乡村教师定向岗位12名,具体名额及学历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3日0时-5月16日24时。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登陆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在应用中心“教师考录”栏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并注明是否同意兼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岗位。
(四)资格初审时间:5月17日8:30—5月19日17:00。县人事、教育部门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2: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聘计划的调整将在平阳教育网上公布。
(五)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5月20日8:30—5月21日17:00。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5月21日17:00。改报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21 日17:30。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查询并再次报名”期间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 6月4日9:00—6月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报考中小学岗位(科学、社会、品德岗位除外)、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科学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理科综合(理化生知识);
报考社会、品德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文科综合(政史地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6月10日(星期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兼报乡村教师定向岗位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划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未上,再按定向岗位的招聘指标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划定资格复审对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至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城南校区(昆阳镇昆鳌路287号)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确认。
①下载打印的《平阳县2018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确认表》一式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代替;
④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网上进行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