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南县卫计系统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招86人】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⑵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报考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⑶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⑷因入围对象缺考导致未形成竞争职位的参考人员,其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同类职位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面试的职位分四类:①临床类包括职位代码为1802、1803、1804、1805、1806、1807、1808、1810、1813、1816、1823、1824、1826、1830、1832、1833、1834、1836的职位;②医技类包括职位代码为1809、1811、1812、1814、1821、1837、1838、1840的职位;③护理类包括职位代码为1815、1825、1831、1839的职位;④其他类包括1801、1817、1818、1819、1820、1822、1827、1828、1829、1835、1841、1842的职位。
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而造成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1:1的比例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合格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按同一招聘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1:1的比例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卫计局及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考核过程实施监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
(五)聘用
考核合格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能少于五年),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由县卫计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优惠政策
按照《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附件4)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实行人才津贴,给予安家补助、住房、医疗,解决子女就学、妥善安排家属就业等待遇。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纪律及监督单位、电话
1、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8073705956 (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
0737-5225249(人事股)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737-5212239(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737-5221177 (事业人员管理股)
原标题:2018年南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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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