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选调教师公告【招22人】
报名和综合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体检
综合考评通过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公开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向区教育局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证明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
(五)外调政审
由江宁区编办、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江宁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外调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外调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六)审核报批
根据外调考察小组意见,由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送江宁区人民政府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及聘用
申请调入人员按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通知要求,须经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出地人社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申请调入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相关说明
调入人员由区教育局依据(幼儿园)需求进行适岗分配,享受区内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选调的省级特级教师、省辖市层次学科在正式聘用并与(幼儿园)签定不少于10年的服务期聘用协议后,可享受江宁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选调的省级特级教师、省辖市层次学科、省辖市青年教师、县(市、区)级学科教学带头人与青年教师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六、选调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025-52283815。
本公告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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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