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复审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301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914349。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证期在2018年7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签署书面个人书一份,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②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执业证
或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2017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往届毕业生未就业(或失业)的,需提供失业证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或解除合同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⑤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禄劝县2018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⑦《禄劝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署)。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时收取面试费。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发布。
4、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笔试注意事项: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10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禄劝县卫计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