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招聘公告【招76人】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综合考评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②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③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综合考评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综合考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与技能岗位测试成绩之和,由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
(四)综合考评
A、C类岗位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B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会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校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考评时间:2018年6月17日-6月18日(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综合考评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评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综合考评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综合考评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综合考评成绩也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综合考评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到低分确定。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是济南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高中,详细介绍另行公布。
原标题: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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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
2018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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