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彭水县考核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招104人】
对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发现考生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彭水县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或办理辞聘手续,否则将建立不诚信档案,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五年内不得报考彭水县机关、事业单位。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对暂不具备执业准入资格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正式聘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执业准入资格,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作解聘处理。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准入资格;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准入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的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78496338、023-78449546。
本简章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卫计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重庆市彭水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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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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