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季度重庆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94人】
(六)考察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的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单位及招聘学科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区教委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报考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报名系统”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涪陵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老师 023-72880381;周老师 023-72880655
原标题:涪陵区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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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第二季度涪陵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3. 2018年第二季度涪陵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4. 2018年第二季度涪陵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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