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交城县医疗校园招聘公告【招13人】
七、资格复审
面试合格并签订了就业协议考生取得毕业证后(2018年7月31日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县医疗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后,以后各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
(一)体检
体检由县卫计局、医疗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级医疗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学生提供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主要考察应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由县医疗采取电话回访、函件征询的方式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合格人选,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络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即视为取得执业资格),如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学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校园招聘的组织工作由李忠毅同志负责,县医疗具体组织实施,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宣传工作,抽调面试评委团组织面试。招聘工作的总体协调及其他相关事宜由康采霞同志负责,人社局根据医疗提供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起薪手续,并做好这次招聘的监管、指导工作。编办、财政部门纳入2018年编制、财政预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校园招聘方面的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会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本方案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交城县医疗校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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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医疗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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