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南开大学医院精神卫生科临床医师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南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现将南开大学医院公开招聘需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1.精神卫生科临床医师1名。
2.岗位职责:遵守精神卫生科日常工作流程,使用心理、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独立开展精神及心理治疗、辅导及咨询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50周岁及以下,具有海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不含在职培养、定向、委培人员)
3.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精神卫生科临床医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4. 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精神卫生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南开大学人才引进与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点击“公开招聘”下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入口。一个岗位应有至少3个应聘者报名,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6月8日17:00。
(二)初选
南开大学医院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包括专业考核、政治审查、公示等。
南开大学医院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南开大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候选人。
南开大学后勤党委须全面考核候选人的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表现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应注意对候选人的言论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政审评估报告。
候选人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1:2比例差额并排序上报审核。
(三)笔试
候选人须参加组织的笔试(综合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笔试、心理测试的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进入校级面试考核。
(四)校级面试
成立校级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监察室对面试考核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审批
(七)体检及报到
经批准的录用人员,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体检合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入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8254 022-85358178
原标题:南开大学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南开大学人事处
2018年0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