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备案制管理人员611人简章
8.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社保缴纳清单。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独生子女证明。
10.现场报名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附件4)。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11.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 2018年6月20日。
四、笔 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卫计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次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并由卫计委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1.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代码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代码招聘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中国昆山(卫计委信息公开专版,网址同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 试
1.笔试结束后请随时关注中国昆山(卫计委信息公开专版,网址同上),网站将及时公告进入面试相关情况。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第2位数值,该第2位数值由第3位四舍五入构成。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国昆山(卫计委信息公开专版,网址同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 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代码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复查与考核(考察)
1.招聘单位对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昆山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3.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拟录用人员自公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用和聘用
1.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昆山(卫计委信息公开专版,网址同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录用材料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2.录取备案制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和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各招聘单位与新录用备案制管理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4.招聘录用的备案制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进入录取阶段的应聘人员,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单方面违约的,须与招聘单位进行协商,并遵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解除协定。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及电话: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512-55211705、57377628)
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卫计委党政办(0512-57369316)
卫计委组织人事科(0512-57369505)
举报回复部门及电话:卫计委党政办(0512-57369316)
原标题: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备案制管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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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2.2018年度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备案制管理人员报名所需提交材料.docx
3.2018年度昆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备案制管理人员现场报名登记表.doc
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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