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苏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招45人】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苏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省特级教师、大市教育人才(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大市名教师、大市45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
省特级教师、大市名教师、大市共45名,其中省特级教师10名,大市教育人才、大市名教师10名,大市25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身体健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较强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2.获省特级教师称号,目前在教育岗位,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紧缺学科、特别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获大市教育人才、大市名教师称号,目前在教育岗位,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紧缺学科、特别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获大市称号,目前在教育岗位,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紧缺学科、特别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于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配送至苏州高新区教育局人事处(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5楼1512室,邮政编码:215163)。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需提供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⑤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类获奖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学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自行下载、填写《2018年苏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登录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下载,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以配送应聘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现场验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向应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应聘单位向通过现场验证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原则上于今年的7月份组织一次专场招聘考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其余招聘考试根据岗位需求另行组织。
2.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3.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本次考试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试者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试教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合计考试总分,按考试总分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二)考试时间、地点
试教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者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教,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者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六、资格复查和政审
招聘单位对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八、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骨干教师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苏高新管〔2016〕166号)文件精神,录用人员可享受苏州高新区骨干教师奖励。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1680。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51659、68751651、68751657、68751685。
原标题:2018年苏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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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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