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1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有关的工作需要,市教育局直属拟招聘专技人员共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东北江中学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创办于1939年,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省一级,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先后获得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广东省教学水平”等称号。坐落韶关市市区,现有56个高中教学班,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南拥翠湖,北倚青山。在韶关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代“北中人”的不懈努力,广东北江中学已初步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治学严谨、师资、质量”的粤北教育窗口、省内的。
(二)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由政府于1992年兴办、并得到香港实业家田家炳先生捐资命名的重点完全中学,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本部、初中部两个校区,现有高中39个班,初中33个班,有特级教师4人,骨干教师2人,省级名教师1人,市名校长1人、市名教师4人,高级教师133人。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学陶师陶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广东省体育特色”等称号,优良的校风和优异的办学成绩得到社会的认可,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被田家炳先生誉为“全国160余所田家炳中学中最突出的龙头中学”。
(三)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是直属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公办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国家示范性中职建设。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创建于1980年,是粤北地区一所办学效益显著的综合性、示范性,也是韶关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韶关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基地,被誉为粤北职教明珠。占地面积 21.24万平方米,在职教职员工256人,现在校生人数4523人。近年来,毕业生“双证”毕业率达93%,就业形势理想,就业率达到98%以上,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四)韶关市特殊教育是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创办于1959年,是一所以听力、智力两类残障少年儿童为教育对象,集思想道德熏陶、文化知识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隶属于韶关市教育局,为公益一类。环境整洁、绿树成荫,布局合理精巧,富有书香文化。配备了现代化的教育教学、办公设备,是学生学习的乐园、教师工作的温馨家园。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广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韶关市文明单位”、“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五)韶关市第五中学是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创建于1968年,2017年1月划归韶关市。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2010年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曾获广东省中学体育特色、广东省足球项目传统、广东省校本培训示范、广东省安全文明、广东省绿色、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全国集邮示范、韶关市教育信息化及应用先进、韶关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韶关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韶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目前在校生2200多人,在职教职工169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其中:
1.广东北江中学招聘数学教师2名;
2.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高中部招聘体育教师1名,初中部招聘语文教师1名,共2名;
3.韶关市第五中学招聘物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共4名;
4.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招聘食品检测专业教师1名,教育技术专业教师1名,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教师1名,共3名;
5.韶关市特殊教育招聘特殊教育教师7名,康复教师2名,学前教育教师1名,共10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除应符合(详见附表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⑵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⑶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⑷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⑸在读的非2018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