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90人】
济南职业学院是由济南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有66年的高等教育办学史和20年的高职教育办学史,培养毕业生10余万人。面向全国10个省(区)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500余人。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提出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了“特色立校、服务强校、合作兴校”的办学方针,明确了“立足省会,引领全省,示范全国”的办学定位,凝练了“厚德博学、强能善技”的校训精神,制定了“品德高尚、品质、品味高雅”,“技强业精、知行合一、务实思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开设与济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35个专业,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等为主干大类的专业集群。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8年6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90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济南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9:00—6月22日18: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6月23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6月23日24:00
报名、缴费网站: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nvc.cn/)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学院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资格初审
我院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五)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六)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18年济南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6月27日12:00至开考前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和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应聘初级岗位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七)减免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6月22日9:00-12:00到济南职业学院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应聘初级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审查资格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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