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忻城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公告【招40人】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我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条件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九)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忻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医改过渡、基层公招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十二)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忻城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名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者需填写《忻城县2018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到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宣传教育股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6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分类: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的,分为五小类:即医师 (含公卫医师)、护理、药学、医学影像(含放射)和检验等。笔试试题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报考非医疗卫生类岗位的,笔试试题中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50%。
2.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由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印制,经各招聘单位(乡镇卫生院)发给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本人自行到招聘单位(乡镇卫生院)领取。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2018年7月17日起,考生可到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股、各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忻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划定后公布。
6.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7.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