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洛宁县初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招30人】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初级中学招录聘用教师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8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0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5.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
(二)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6.现役军人;
7.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招聘初中教师,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1人、思想品德3人、历史3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学2人、体育4人、信息技术1人、生物1人。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8年7月6日09:00至7月9日17:30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7月6日09:00至7月10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7月9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20日09:00至7月22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将资料提交至洛宁县政府一楼人社局人事股,提交资料时间:2018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18:00),提交资料内容: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及户口本。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宁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宁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教师职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宁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