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鹰潭市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公告
(四)其他
1.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面试小组)平均分基数。
2.资格审查后,①多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前另行通知核减岗位情况)。②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其中招聘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如2个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3人及以下时,则取消1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4人及以上时,则录取2人;依次类推),招聘人数为1个且只有1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3.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评委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五、考试成绩
按照赣教师字〔2018〕4号文件及《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规定,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考生最后总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为120×(50÷200)+80×(50÷100)=30+40=70分。考试成绩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鹰潭教育信息网公示。
六、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取说课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面试后,因考核不合格、体检前后自动放弃等各类原因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鹰潭人事考试网、鹰潭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享受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选择岗位,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内容执行。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十、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 0701—6229125 (驻局纪检组)
0701—6229260 (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人社局: 0701—6440388(事业单位管理科)
十一、本方案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市直、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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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直、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18年市直、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统招承诺书
2018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