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曲靖市教育局直属招聘教师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四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设定。
2.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同时报送《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情况说明》。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委教育工委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22日。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九、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加分材料参照《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相应加分材料。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7月17日前到曲靖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经曲靖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7月27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复核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加分人员情况由曲靖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于2018年8月2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8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8月3日向曲靖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在曲靖市教育局。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七条第(四)项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2.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填写资格复审未通过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一次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原则上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其他面试岗位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经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十条第(三)项第2款第(3)点的办法确定。
6.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